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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鲁教版九年级上册语文教案设计

2023-08-16 12:32:47 高考在线

《热爱生命》教案

(一)明确目标

1.通过分析,使学生理解体会蒙田对生命本质和意义的阐释。

2.让学生通过阅读课文,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每一天。

3.尽量当堂背下课文的第二段。

(二)整体感知

学生速读课文《热爱生命》,将练习第二题中的四个句子在文中勾划下来,注意体味。

(三)重点难点的学习与目标完成过程

1.在上节课对生命理解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来学习蒙田的《热爱生命》这篇文章。和上一篇相比,这篇散文以说理为主。

(1)文章第一段阐释了什么?怎样阐释?

讨论后明确,阐释了作者对生命的认识——①“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于乐趣。”②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

作者从对“度日”这个词语的理解写起,通过与“哲人”的态度对比,否定“哲人”的看法,反衬自己对生命的称颂和热爱。最后一句的引用,表达了自己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2)作者既然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于乐趣”、“优越无比”,那么为何又在第二段中说“我对随时告别人生,毫不惋惜”?

同学再读第二段,然后提问后明确。因为作者认为①“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此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②“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③在“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之时,“就愈想增力生命的份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就“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也就说作者认识到了生的本质之后,会更加珍惜此生。此时,做到此生无憾了,那么对告别人生还有什么惋惜呢!

(3)第一段与第二段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

两段文章都紧紧围绕“热爱生命”这一中心来谈。第一段,作者从对“度日”的理解谈起,深入到对生命的热爱;第二段,作者用“不过”一转,谈的似乎是生死观,但他要使此生无悔,同样还是在谈对生命的热爱,而且第二段谈得更具体,更深入,对我们更有启发教育意义。

2.比较这两篇短文的主要几方面

我们已经对两篇文章进行了理解分析,下面我们一起来比较一下这两篇文章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题材都是谈生命;都从“我”的认识,感受来写;两文都是文约意丰,内容深邃。

不同:①谈论的方式不同。一篇是写景抒情引发出敬畏生命的感悟;一篇是从日常的词语理解入手引发出热爱生命的议论。②语言风格不同。一篇是景物描写细致逼真,语言富于形象化;一篇是采用议论方式,语言较概括。③构思线索不同。《敬畏生命》的线索是从“诧异和震撼”到“敬畏”,《热爱生命》是从“要热爱生命”到“怎样热爱生命(不虚度此生)”。

3.组织同学讨论

下面请同学们思考并讨论发言,对于生命,我们是由“敬畏”到“热爱”,还是从“热爱”到“敬畏”?

(四)总结、扩展

通过学习这两篇谈论生命问题的文章,我们对“生命”的理解更深刻了,我们应该爱世界上一切的生命,特别是应该珍惜我们每一天的时光。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有一段关于生命的名言是这样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主人公保尔说得多好啊,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更加珍视生命,立志让自己的青春闪光。

(五)布置作业

1.熟读课文,背诵《热爱生命》第二段。

2.预习下一课。

《热爱生命》自学评估练习

达标训练

1、小说《热爱生命》的作者是 (国别)小说家 (姓名)。

2、下列一组词语中,有四个字书写不正确,找出来,并订正

缩手无策 转瞬即逝 骸骨 陌生 漠不关心 无精打彩

吹毛求疵 令人作沤 奄奄一息 闪铄 耷拉 蜿蜒 窒息

错字

订正

3、课文中的“狼”,其实远远不止是一种凶猛的动物,它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想一想,它象征什么?

4、写出四个带有“狼”字的成语。

能力提高

读下面的文字,反复揣摩文章的内涵,回答问题.

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英里;第二天,又缩短了两英里——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英里,而他每天连一英里也爬不到了。晚秋的晴天气仍然继续,他于是继续爬,继续晕,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喘气。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迹。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迹,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驱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么,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到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的胃里,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像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个贴着他耳朵喘气的声音惊醒了。只见那只狼一跛一跛地往回跳,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无力害怕了。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细细地想。那条船离他不过四英里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见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英里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英里路也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过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

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像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这种要命的疲倦,很像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比较坚强地划着。

1.试用简洁的语言概括选文的主要内容。

2.开头为什么反复交代“他和那条船”的距离?

3.狼的“样子可笑极了”,为什么“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

4.“这一点,……非常镇静”,“这一点”指什么?

5.画线句子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方法,有何表达效果?

6.你有过极度疲倦的感受吗?试用形象的语言描绘出来。

开放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1989年发生在美国洛杉矶一带的大地震,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使30万人受到了伤害。在混乱的废墟中,一个年轻的父亲安顿好受伤的妻子,便冲向他儿子上学的学校。在他眼前,那个昔日充满孩子们欢笑的漂亮的三层教学楼,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他顿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跪在地上大哭了一阵后,他猛然想起自己常对儿子讲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的。”他坚定地站起身,向那片废墟走去。……

这位父亲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儿子在等着我。”他挖了8个小时,12个小时,24个小时,36个小时,没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浑身上下破烂不堪,到处是血迹。到第38个小时,他突然听到底下传出孩子的声音:“爸爸,是你吗?”

是儿子的声音!父亲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爸爸,真的是你吗?”“是我,是爸爸,我的儿子。”“我告诉同学们不要害怕,说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会来找我,也就能救出大家。因为你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你总会和我在一起的。”“你现在怎么样?有几个孩子还活着?”“我们这里有14个同学,都活着,我们都在教室的墙角,屋顶塌下来架了个大三角形,我们没被砸着。”父亲大声向四周叫喊:“这里有14个孩子,都活着!快来人!”过路的几个人赶紧上前帮忙,50分钟后,一个安全的小出口开辟了出来,父亲声音颤抖地说:“出来吧!阿曼达。”“不,爸爸,先让别的同学出去吧!我知道你会跟我在一起,我不怕,不论发生什么,我知道你总会和我在一起的。”

这对了不起的父子在经历了巨大的磨难后,无比幸福的紧紧拥抱在一起。

1、 以上几段文字,叙述了一个什么事件?

2、 你认为文中画线句子写得好吗?说明理由。

3、 请写出文中表现阿曼达父子心心相连的一句话。

4、 文章结尾一段说这对父子“了不起”。仔细阅读文章,根据文章中对父子二人的描写,说说他们各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5、请根据文章内容提示,想象地震刚刚发生、教室刚刚塌陷时阿曼达的处境,写一段他的所见、所想和所做。不超过100字。

《热爱生命》课文阅读

他们本是两个人,但就在他的脚腕子扭伤后,他的同伴比尔抛下他,头也不回地一个人走了。他肩上背着用毯子包起来的学生包袱,在山谷中一瘸一拐地走着……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这条小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沿着它一直走到狄斯河,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舟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里有来复枪和子弹,还有钓钩、鱼网等打猎的钓鱼的一切工具。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走到赫德森湾公司,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而且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

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他常常弯下腰,摘下沼泽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变化了。

走到晚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由于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开始整理包袱准备粘路。在检查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时,他踌躇了一下。袋子并不大。

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里面装着粗金沙——这是他一年来没日没夜劳动的成果,在是否要继续带上它的问题上,他犹豫了很久。最后,当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去狄斯河必经的路线上。

傍晚时,他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一片灯心草丛。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像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还试图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控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这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又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已经太浑,看不出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

他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陶大哭起来……

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

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泽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大,很干燥,含在嘴里发苦。

这一天,他走了十英里多路;第二天,他走了不到五英里。

又过了一夜;早晨,他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倒出一半黄澄澄的金沙。把它们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

这是一个有雾的日子,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又从口袋中倒出一半金沙,不过这次是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点也扔掉了。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这地方狼很多,它们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行走的奇怪动物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份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