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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保障性住房工作总结
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初目标任务确定以后,我市高位统筹,强力推动,组建由市委和市政府领导挂帅的棚改工作指挥部,抽调各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实行兵团式作战、扁平化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各级部门单位的责任,形成推动棚改工作的强大合力。为落实资金保障,我市积极争取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和省级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目前已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4亿元。我市还成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国土等部门组成的棚改融资贷款偿还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贷款偿还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对相关资金规范管理、监督使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市坚持民生导向,送好惠民的春风。积极适应我市“拥湖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总结棚改经验,继续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阳光操作,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与此同时,处理好“加快工作进度”与“坚持依法依规”的关系,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督查、定期调度,有序高效推进棚改工作,同时确保依法依规、工程质量、干部清廉。
围绕中国碳谷·绿金XX城市转型发展战略,我市编制了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2020-2020),努力做到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与城市建设紧密衔接,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在此基础上,严格界定项目范围,深入分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项目地块逐个审核确认,严防扩大棚改政策范围倾向性行为。
一、2020年棚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开工任务
省下达我市2020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任务35205套,任务数量在全省第三位,占全省开工任务的12.5%。截至11月底,我市已开工35918套,开工率102.0%。其中濉溪县新开工8735套,开工率100.52%;相山区新开工2048套,开工率100%;杜集区新开工11822套,开工率100.67%;烈山区新开工13313套,开工率104.63%。
(二)基本建成任务
省下达我市2020年各类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任务35843套,任务数量在全省第一位,占全省基本建成任务的14%。截至11月底,我市已建成43418套,建成率121.2%。其中濉溪县基本建成8724套,建成率148.4%;相山区基本建成6760套,建成率186.0%;杜集区基本建成13496套,建成率114.9%;烈山区基本建成14438套,建成率99.1%。
(三)公租房竣工分配任务
省下达我市2020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任务达到95.05%。我市政府投资公租房开工建设总套数为17402套,截至11月底已分配16768套,分配率96.4%。其中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市本级和临涣工业园分配率均为100%;市开发区分配率48.2%。
二、工作做法
一是做到五个坚持,正确处理五大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坚持因地施策,量力而行。正确处理好 “继续保持先进”与“及时防偏纠偏”的关系、“积极争取资金”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科学界定范围”与“服务全市大局”的关系、“加快工作进度”与“坚持依法依规” 的关系、“传承先进经验”与“深化改革创新”的关系等五大关系。
二是科学界定棚改范围。围绕“中国碳谷·绿金XX”的城市转型发展战略,编制《XX市(2020-2020)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努力做到棚改项目与城市建设紧密衔接,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今年4月,召开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大会,成立市政府副市长王波任组长,市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组成的棚改项目认定领导小组。严格对项目进行范围界定,深入分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逐项目地块审核确认,严防县区扩大棚改政策范围倾向性行为。
三是切实解决责任虚化问题,严防金融风险。成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浩东任组长,市财政、国土等部门组成的棚改融资贷款偿还工作领导小组。今年5月3日和5月7日市政府专门召开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题会议,对棚改项目进行经济效益测算,确保棚改腾出的土地价值大于债务负担,不会出现还债风险;对棚改资金测算把关,规范管理,监督使用,建立棚改融资贷款偿还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四是积极争取棚改资金,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和省级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认真研究棚改专项债券政策,多渠道募集棚改资金。今年,一是新增融资贷款6个棚改项目包,计划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融资18.85亿元。二是计划发行棚改专项债券,募集资金4.825亿元。去年,我市被省认定为“棚改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中央和省级棚改专项补助资金予以倾斜5%-10%。2020年积极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3亿元。2020年已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4亿元。
五是开展棚改“回头看”。梳理完善棚改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对近两年我市棚改文件进行梳理,修订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政策。各县区开展自查,纠正滥用、乱用、扩大棚改政策的行为,确保棚改工作规范有序、正本清源。加大棚改审计力度,推动问题整改。
三、“四严”保障措施
一是棚改范围认定严。围绕“中国碳谷·绿金XX”的城市转型发展战略,在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各项服务功能的基础上,编制《XX市(2020-2020)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以规划为龙头,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有效衔接,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努力做到棚改项目与城市建设紧密衔接,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对城镇棚户区给予界定,市政府决不允许棚改政策扩大化,今年四月,召开了全市棚改工作专题会议,成立由市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组成的棚改项目认定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实施范围界定、经济效益平衡测算,深入分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逐项目地块审核确认,严防县区扩大棚改政策范围倾向性行为。经过审核将原计划的84个棚改项目缩减为53个。
二是工程质量把关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配套政策,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杜集区、烈山区对棚改项目实行“限房价 竞地价”模式进行招标,选择有实力的“国”字号、“中”字号的大企业进入棚改领域。相山区、杜集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拆迁居民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严防“豆腐渣”工程,让棚户区居民住上优质房、放心房、满意房。推进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电、气、通讯等管网建设,完善商业服务、休闲娱乐、教育卫生等便民为民设施,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资金使用管理严。这两年我市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和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主动对接国开行、农发行和商业银行,充分拓宽融资渠道。各县区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住建厅《安徽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加强使用监管。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严格项目资金跟踪检查。科学编制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依据项目建设和进度分期拨付。项目资金的使用,逐级审核审批,严格遵守财经制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拨付核算专项资金,建立专帐专户,封闭运行,帐目正规、票据规范、手续齐全,防止了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考核奖惩机制严。一方面市委、市政府出台棚改考核奖惩办法,把棚改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对参与棚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时序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并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加大棚改审计力度,尽快查清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对以往年度棚改项目开展“回头看”。市监察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适时对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重视不够导致进展缓慢的,及时约谈、诫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任务落实。调查处理棚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其中存在的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
四、工作成效
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用“七个工程”来概括。
一是发展工程。棚改工作争取了300多亿元长达25年的低息贷款,并转化为稳增长的“真金白银”,促进了商品房“去库存”,缩短了去化周期,带动土地市场回暖和新一轮房地产开发,拉动了相关行业的投资。同时,腾挪出的发展空间,还将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吸引招商项目等诸多方面,持续释放红利,增强发展后劲。
二是城市“双修”工程。在生态得到修复、城市得到修补的同时,腾挪出的土地用于建设菜市场、街头绿地、城市游园等,补齐基础设施欠账和城市发展短板。
三是创新工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建投改革、自改委、房产超市等首创之举,不仅推动了棚改工作提质提效提速,而且在全省乃至全国树立了旗帜和标杆,同时点燃了其他领域的创新激情。
四是民生工程。全市七分之一的群众“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危换安”,住上好房子,享受好环境,过上好日子,棚改成为顺应民意、改善民生、凝聚民心、激发民力的实事好事。
五是“美颜”工程。改掉脏乱差,打通断头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煤城变“美城”、小城变大城,也为我市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添了制胜砝码。
六是品牌工程。创造了“XX模式”,打响了“XX品牌”,不仅受到省政府表彰,入选2020省辖市十件大事,棚改经验还入围2020年度全国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被住建部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国推广。
七是党建工程。棚改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充分发挥了党的领导作用和党建引领作用,提升了干部应对复杂局面、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増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形成了在党的领导下、干群齐心、共识共为的良好政治生态。
我市棚改工作实现了以创新换时空、用时空换发展,以党建换时空、用时空换民生的良好格局。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限房价、竞地价”地块未招拍挂。目前我市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均存在棚改安置用房“限房价、竞地价”地块未挂牌出让的情况,分别是相山区任圩棚户区地块、杜集区朔南二期、都市花园、朔湖佳苑(三期)、双龙东、烈山区杜庙二期、宁山棚户区地块、土型棚户区地块等,影响安置房开工进度及交付时间。建议“限房价、竞地价”项目加快进展。
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20〕92号),确定在安徽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列入国家和省试点的城市,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资金,纳入2020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在现有公租房运营管理支出中统筹安排。根据《通知》要求,确定XX市为国家级试点市。建议市政府加大对公租房试点的支持力度。
六、2020年棚改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