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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安全承诺书合集9篇

2023-08-12 05:09:01 高考在线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1

  因________工程,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________公路________ 路段施工。为确保在公路上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公路路容路貌和施工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下列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亮证施工。在施工现场悬挂《公路施工许可证》并公示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温馨提示等信息。

  二、围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围蔽所需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伍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做围蔽、安全警示后才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才撤消围蔽,保证施工安全始终排在第一位。

  三、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擅自扩大开挖和围蔽的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避免施工扰民。

  四、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导交通措施外,并安排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施工路段的路面保洁、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得超出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摆放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10时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施工产生的余泥要及时清运,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余泥堆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重点路段要立即清运。运载散体物料、施工垃圾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许证件。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承担原状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以上施工措施,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性,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并接受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章作出的处罚。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造成任何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后果。

  建设单位:________(盖章) 施工单位: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 责任人: 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2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三方就 工程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一)质量方面:

  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

  5、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审。

  6、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8、按照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和备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二、施工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 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

  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监理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前,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将严格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检验等到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二)安全方面: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

  5、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6、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

  ①审查核验制度;

  ②检查验收制度;

  ③督促整改制度;

  ④工地例会制度;

  ⑤报告制度;

  ⑥教育培训制度;

  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⑧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设单位(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事故发生,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监督落实;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项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4号),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3034-20xx)等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规范各类安全管理台账,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准入条件。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依法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保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生产、使用、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学化工类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学化工或者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依法依规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新建危化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建设。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不得开工建设。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开停车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鲁安监发〔20xx〕63号)有关要求。试生产方案未经备案,不得投料试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安监局有关标准、要求,严格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存档和备案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搬迁、拆除重建、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企业危险化学品装置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烟安监〔20xx〕15号)等规定,抓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安全处置工作,杜绝装置处置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按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和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材料,提前3个月提交申请材料,按期完成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未按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坚决落实停产停业措施,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严格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安全管理帮扶工程和安全评价。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如实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积极与安全专家或安全服务机构签订帮扶协议,每季度组织安全专家或服务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诊断。生产、使用、储存企业每3年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对自查自纠、专家机构帮扶和安全评价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登记建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六、加强安全设施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类安全设施台帐,落实安全设施专人管理;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杜绝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不采用国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积极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在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装设紧急停车系统。在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工艺装置部位,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七、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88号)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信息、风险管理、装置运行安全、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试生产、设备完好性、作业安全、承包商、变更、应急、事故和事件管理等,持续改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推行岗位操作安全确认制,减少操作失误;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xx)、《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建立和落实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八、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各项安全监控、管理措施。深化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成果,细化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九、高度重视储运、销售发货环节安全管理。制订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收、储、装、卸、运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产品收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对穿越公共区域、厂区内、港区内危化品输送管道完善标志标识,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和落实定期巡线制度,及时消除威胁管道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深刻吸取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查验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资质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并详细登记;查验是否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情况,杜绝超装、混装、错装、超载、超限,并将查验情况登记建档;及时向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并出具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系卡。

  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监护,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要求,为职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治理、申报,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存在职业危害危化品企业要100%申报。

  十一、加强承包承租管理。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

  十三、加强应急管理。按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xx)配足应急救援器材物资,按标准设置气防站(组)等。发生事故,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不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积极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按国家规定,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向用户提供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十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样板企业创建活动。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三级及以上规模油库、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工艺且生产储存装置构成三级及以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全部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无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包括农药店、化学试剂店、油漆店及其他无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全部达到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大力参与“样板企业”创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争当本地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样板企业。

  十六、加快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工作。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20xx年底前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已经有搬迁计划的企业,要抓紧时间平稳、有序地实施搬迁工作,新厂投产后老厂立即停产;尚无意向的企业,必须写出搬迁、转产或关闭承诺,20xx年底前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行为。

  十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企业有开停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要设备(设施)检维修以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科室负责人发生变更等重要事项时,及时向属地安监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安监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八、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以上条款,本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已逐条认真仔细研究,并承诺逐条抓好贯彻落实。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4

致: 新疆通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本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工程如期送电运行;我单位在施工设备招标中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1、前期与电业部门所有对接与沟通有甲方给予委托全面协调完成直至到送电工程竣工。

  2、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检验标准决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原则和业主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操作规程等,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

  4、我单位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提供的成套设备一定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按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如有更换,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5、我方完全同意对不平衡报价的修正,并严格履行计量、变更程序。

  6、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总工期的实现。

  7、在施工过程中,我方一定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保证专款专用,绝不挪作它用。

  8、在施工过程中,我方一定严格控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绝不挪作他用,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

  9、我方承诺,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和提交工作。

  10、我方承诺,对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应全力配合,对审计和稽查的有关意见无条件的接受并及时整改。

  11、我方保证在工程结束进入运营期后,完全配合管理单位进行缺陷、遗留工程的修复、完善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甘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任何决定。

  承诺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20xx 年 6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5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进场工作前,已接受“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规定,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觉参加安全学习。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有事外出要请假,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在规定时间内归队。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5。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退场日起自行作废。

  承诺人:(***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6

  为确保专用线(专用铁路)的作业安全,严肃施工纪律,自觉杜绝施工过程中的“黑施工”及严重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违规、违章施工,作为专用线(专用铁路)方,承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xx]190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师[20xx]297号)、《太原北站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太北站技[20xx]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铁办[20xx]288号)及《专用线取送车及与取送车有关的安全协议》的规定,不随意在铁路规定的建筑接近限界内拆移、新建建筑物等。在专用线线路两侧或对专用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施工时,必须征得车站同意,与车站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施工中做到“八不准”:

  ⑴未按规定提报施工申请、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经车站批准不准施工;

  ⑵施工组织不到位,未按规定参加车站施工预备会议不准施工;

  ⑶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未接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或未得到车站值班员的准许不准施工;

  ⑷不准违反相关规定,超前、超量进行施工准备,施工中不准超调度命令许可范围施工,施工结束销点不准继续施工;

  ⑸施工负责人不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指挥不准施工;

  ⑹施工中机械、机具、器械及路材路料不准侵限;

  ⑺施工人员、机械、机具未登记不准占用未封锁的线路上道作业;

  ⑻不按规定设置防护隔离带、防护信号、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我们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强化专用线(专用铁路)施工安全管理,执行监管单位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自觉杜绝“黑施工”。

  承诺单位: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7

  为确保月星环球港圣诞美陈项目项目施工安全,本次项目施工负责人: XXX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焊接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用电作业人员、砌筑作业人员、登高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用电要有专业电工负责,使用的各种气体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10、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1、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2、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8

  为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建五方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保证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

  2、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3、杜绝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创建目标: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到合格(或优良)。

  (一)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定对应措施,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有关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做到人证相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四)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措费”的管理和使用,建

  设单位按照支付计划支付“安措费”,施工单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使用“安措费”,监理单位做好“安措费”的使用监督。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扎实做好本项目、班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通过班前教育和岗前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七)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措施得力,达到明显的整治效果。

  (八)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管理办法》(建质?20xx?111号)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达到创建目标。

  (九)严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保证不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起重机械设备,严格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前的告知程序,严格执行设备的检测、登记、使用、维护保养等制度。

  (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十一)建立健全卫生责任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建立进货管理台账。

  (十二)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活动。做到“施工文明化、工地围挡化,进出道路硬化,物料篷盖化,场地洒水降尘化,出入车辆清洗化”。

  (十三)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已经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向安全监督部门及时报告。

  (十四)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五)服从安全监督部门的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监督部门下达的各项整改指令,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回复。

  (十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十七)按照我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xx)的要求,实施施工安全资料的

  收集、整理和组卷。保证做到安全资料档案及时整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分类规范、条理清晰。

  我们五方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保证相互配合、协调、监督,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完成以上承诺。如不能实现以上承诺或发生死亡事故,我们五方都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赔偿。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9

  我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做到依法施工。

  二、严格执行住建部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三、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四、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四定”要求(定措施、定专人、定资金、定时限),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五、按规定足额支付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做到专款专用。

  六、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七、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接受从严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